等等!游戏规则都没搞懂,就想处理涉美诉讼?
商业世界中的法律纠纷在所难免,法务也面临着很多争议解决方面的课题。
今天,我们就将为大家带来若干有关争议解决的思考角度及干货知识,为处理好公司所遇到的国内诉讼、国内仲裁、国际诉讼、国际仲裁的相关事宜,做好准备!
本期要点
1. 涉美诉讼:解读美国法下的Attorney Client Privilege(保密特权)
2. 涉美政府调查:中国企业如何在美国对华的制裁背景下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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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美国法下的
Attorney Client Privilege
涉美诉讼
涉美诉讼纷繁复杂,而由法域间差异带来的规则解读的差异、理解的差异,则更增加了中国企业应对相关问题的难度。所以,增加对涉美诉讼相关内容的了解、消弭外部律师与公司其他团队间沟通的差距的重要性显而易见——
美国法下的 Attorney Client Privilege(保密特权)确实对于法务同事来说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概念,甚至有的时候能够在诉讼中为公司创造价值。
首先,为什么有这个特权?这个特权是干什么用的?
Attorney Client Privilege 是英美法系里的一个比较独特的制度。
以美国诉讼为例,它有非常宽泛的证据开示的安排,进入到诉讼的证据开示阶段之后,双方都可以向对方去索取,并强制要求对方提供跟案件相关的文件和信息。这个“相关的”定义是非常广泛的, 至少超出很多平时不在美国法下执业的人对于“相关的”理解。
它有一个大的义务前提就是,只要你手中有跟案件相关的文件,在对方跟你索取的范围之内,法官是支持对方对这个文件跟你去进行索取的,而你必须要把这个文件提供给对方,除非这个文件是 Privileged 文件,也就是受保密特权保护的文件,才可以不用向对方提交。所以说,Privilege 几乎是抵抗上述情况的唯一理由。
Privilege 的创建方式有两个平行的基础,相互之间可能会有重叠,但这二者满足其一就可以去宣称这个文件、这条信息是 Privileged,是不用向对方提供的。
第一种比较常见的是 Attorney Client Privilege,也就是客户跟律师之间的沟通是受保密特权保护的。这点大家非常容易理解,在去咨询律师的时候,客户希望能够毫无保留地把好的、坏的、保密的、不保密的所有东西都向律师开诚布公地进行咨询,律师获得的信息以及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等策略,不必担心被对方拿到,这样能够保障客户和律师之间非常通畅的交流。
另一种叫做 Work-Product Doctrine,这里的“工作成果”并不是指日常的工作成果。而是一方为了诉讼目的,不管是作为原告还是作为被告有了纠纷;或是他合理地预期会有纠纷的时候,开始去对这个诉讼做准备的时候,收集的一些信息、材料,以及制定的计划。既然这些东西本身就是为了打官司做的策略和战略上的研究,当然不希望对方能看到。你得允许我为了跟对方去打这个官司,自己悄悄地做一些准备。这个也是美国法所认可的, 也在不用向对方提交的文件保护范围之内。
它们两个的重大区别,除了刚才我说到的前提不同之外,就是 Work-Product Doctrine 不单单是跟律师之间的沟通,哪怕是没有律师,那一方的当事人或是非律师的代理人去准备的这些文件,也可以被视作是 Work-Product Doctrine。
导师介绍
为我们带来专业的、深入的涉美诉讼规则解读的专家导师,是美国昆鹰中国业务主任合伙人刘骁老师。
刘骁
美国昆鹰中国业务主任合伙人
刘骁,擅长代表中国公司和个人应对美国的商事诉讼、美国政府执法调查以及跨国仲裁案件。刘骁曾作为团队的核心成员为众多中国公司在美国诉讼中进行辩护,并代表多家中国企业参与重大国际仲裁案件。在2020年1月和2021年3月,刘骁两次因代表中国企业在重大美国诉讼案件中赢得胜诉被《美国律师杂志》“本周最佳诉讼律师”栏目报道。2021年,LawDragon将刘骁评选为其首届“全球诉讼五百强律师”之一,是中国大陆仅有的三名上榜律师之一;《商法》杂志把刘骁评为2021年度100位中国业务优秀国际律师之一。钱伯斯把刘骁评为大中华区争议解决业务和中国公司调查业务的领先律师。
导师介绍🔗:有趣的灵魂,万里、千万里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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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如何在
美国对华的制裁背景下生存?
涉美政府调查
在当前美国对华制裁、政府调查频发的情况下,企业要想更好地生存并创造全球收益,那就需要充分了解“游戏规则”,学会正确应对挑战——
拜登上台之后,美国对华的制裁逐渐从特朗普那种不分青红皂白的加关税,转变成“小院高墙”。
既然有这个转变,我们当然希望公司不要落在那个“小院”里。“小院高墙”是个不确定的法律概念,而法律人能够做到的就是,能够透过一些沟通,不让特定的公司落在那个“小院”里,那具体要怎么做呢?
第一,确保企业不会对美国构成 National Security 的威胁,如果有国家安全的疑虑,那就没有商业利益了。
第二,证明企业一直盈利,对美国和美国的企业都将带来非常大的正向影响。
第三,确保企业遵守美国法律。
第四,法务要在企业内部建立好 Internal Compliance Practice。
这四个应对原则到底该怎么执行和落地呢?就请来法务必修的争议解决实务工作坊2.0,听原中芯国际法务长黄恩旭老师传授秘辛经验!
导师介绍
为我们带来实战经验的专家导师,是原中芯国际法务长黄恩旭老师。
黄恩旭
原中芯国际法务长
黄恩旭先生同时是大陆、中国台湾和纽约州的执业律师,拥有超过20年的法律实践经验,在半导体和IT行业相关的法律和商业制度中享有很高的声誉。黄先生自2007年起担任公司内部法务,包括担任Qisda、联华电子和中芯国际的法务负责人,曾带领团队与美国商务部就取消或减轻对中芯国际(SMIC)、华为及海思(Hisilicon)实施的贸易制裁进行谈判,在涉美诉讼与政府调查领域有着极丰富的经验。
导师介绍🔗:搏风击浪,迎难而上——或许这就是法律人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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